非事业编制人员开通图书借书权限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
结合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借书需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非事业编制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管理办法如下。
1.学校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均可凭借人脸识别进入图书馆。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借书权限和事业编制教职工相同,二级单位自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如需外借需申请开通借书权限。
2.二级单位自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的,需填写“聘用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申请汇总表及担保证明”(见附件),将纸质版提交至友谊校区图书馆东馆二楼北205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2361;电子版发送至图书馆电子邮lib@nwpu.edu.cn。图书馆在收到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开通借书权限。
3.二级单位自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借书规则:可借图书10册,借期45天;续借、预约、通借通还、委托借阅、违章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与事业编制教职工读者相同,具体内容参见图书馆主页。
4.二级单位自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开通借书年限:根据二级单位自聘人员合同签订周期,原则上为三年,三年后需重新提交办理开通申请。
5.二级单位自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离校手续:二级单位对所在单位自聘用人员进行担保,当自聘人员离职或合同到期未续聘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自聘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并注销借书权限。如未履行责任将取消该单位所有聘用人员借书权限。
6. 工作流程:办公室收到各单位交来的“聘用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申请汇总表及担保证明”后,将纸质版存档,电子版发给读者服务部,由读者服务部负责聘用人员借书权限的开通及注销。信息技术部负责聘用人员的借阅规则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