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其它来源文献资源管理办法

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受文献资源捐赠。为了加强其它来源文献资源的管理,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条例,经学校教育基金会项目部移交以及其它来源文献资源,图书馆实施规范审核与管理。文献建设部负责对其他来源文献的初步审核,不确定文献,提交图书馆意识形态审查组和复核组研判,杜绝政治有害出版物进入图书馆。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正式出版物。

(2)内容适合大学水平以上的读者阅读。

(3)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文献。

(4)时效性较强的文献。

(5)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面引导意义的文献。

(6)符合立德树人的培养目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献。

(二)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盗版、盗号,内容非法的文献。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除外)。

(3)具有争议的文献。

(4)内容浅显、低俗,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不利于社会稳定、不能引导读者积极向上,不符合国家及上级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文献。

(5)内容与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不相符的文献。

(6)内容过时、时间陈旧,失去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的文献。

(7)破旧不堪和残缺不齐的文献,书内划线、标注的,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流通使用的文献。

(8)多卷册不成套的零散文献。

(9)港澳台及境外捐赠文献。

(10)已有馆藏,复本量大于3册的文献。

(三)其他来源文献资源的资产管理

(1)符合入藏条件的文献建立清单。

(2)清单内的文献资源,严格核对题名、数量、价格等,确保账物一致。

(3)按照文献标价(码洋价)入库,入库清单随该批文献资料进行个别登录、分类、编目、加工、典藏。加工流程的重要环节经办人员需签字确认。

(4)其它来源的文献资源原则上不公开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