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个人物品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为保证图书馆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良好的公共阅览环境,3月11日起图书馆将对存放于两校区图书馆的无主物品进行集中清理。

请读者于3月11日前友谊校区大厅“临时存放区”、长安校区各阅览区还书车和墙壁书架等公共区域及时认领个人遗留物品,若届时仍未领取,图书馆将视其为无主物品,进行集中清理。由于清理造成的个人物品的遗失或损坏,由读者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图书馆整洁的空间环境离不开每位读者的爱护,感谢大家对图书馆一如既往的支持。


图书馆

2024年3月1日